关于2025年“美丽中国我先行”六五环境日活动碳中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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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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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基本信息
活动名称:平湖市和嘉兴港区2025年“美丽中国我先行”六五环境日活动
活动组织者: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活动举办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
二、温室气体核算边界
地理范围:本次培训活动地理边界包括会议举办场地的地理范围、活动场地的地理范围以及到会人员往返差旅涉及的地理范围。主要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平湖市人民法院,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平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嘉兴港区管委会等(含市内及跨区域交通)。
排放源边界:交通(私人汽车)。
总排放量:经核算本次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0.1吨二氧化碳,其中交通排放占100%。
三、碳中和实施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注销嘉兴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来抵扣会议期间产生的碳排放量实现最终会议碳中和。注销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在水稻栽培过程中通过调整供水管理实践来实现减少甲烷的排放项目(项目编号JX05003011)2吨核证减排量,覆盖本次活动全部排放量。
本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碳中和相关政策及《嘉兴市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科学核算、规范抵消,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实现活动碳中和。
附件:1.会议碳中和方案
2.嘉兴市碳普惠平台核证减排量公示
特此声明
活动名称:平湖市和嘉兴港区2025年“美丽中国我先行”六五环境日活动
活动组织者: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活动举办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
二、温室气体核算边界
地理范围:本次培训活动地理边界包括会议举办场地的地理范围、活动场地的地理范围以及到会人员往返差旅涉及的地理范围。主要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平湖市人民法院,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平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嘉兴港区管委会等(含市内及跨区域交通)。
排放源边界:交通(私人汽车)。
总排放量:经核算本次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0.1吨二氧化碳,其中交通排放占100%。
三、碳中和实施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注销嘉兴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来抵扣会议期间产生的碳排放量实现最终会议碳中和。注销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在水稻栽培过程中通过调整供水管理实践来实现减少甲烷的排放项目(项目编号JX05003011)2吨核证减排量,覆盖本次活动全部排放量。
本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碳中和相关政策及《嘉兴市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科学核算、规范抵消,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实现活动碳中和。
附件:1.会议碳中和方案
2.嘉兴市碳普惠平台核证减排量公示
特此声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2025年6月5日